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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基金从业资格考试《基金法律法规》知识点(7)

时间:2017-12-18 20:42:08
来源:网络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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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导航】:

  一、封闭式基金的认购

  二、ETF和LOF份额的认购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基金法律法规》第十六章基金的募集、交易与登记

  【知识点】封闭式基金的认、ETF和LOF份额的认购

  封闭式基金的认购

  封闭式基金份额的发售,由基金管理人负责办理。基金管理人一般会选择证券公司组成承销团代理基金份额的发售。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份额发售的3日前公布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文件。

  在发售方式上,主要有网上发售与网下发售两种方式。

发售方式 网上发售:通过与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联网的全国各地的证券营业部,向公众发售基金份额
网下发售: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营业网点和承销商的指定账户,向机构或者个人投资者发售基金份额



认购价格 按1.00元募集,外加券商自行按认购费率收取的认购费
认购程序 1.开立沪、深证券账户或沪、深基金账户及资金账户
2.在资金账户存入足够资金
3.以“份额”为单位提交认购申请

  ETF和LOF份额的认购

  1.ETF份额的认购

认购方式 现金认购 场内现金认购(证券交易所)
场外现金认购(基金管理人或代理机构 )
证券认购
认购开户 场内现金认购:具有沪、深证券账户
场外现金认购:具有开放式基金账户或 沪、深证券账户
证券认购:沪、深A股证券账户


  2.LOF份额认购

认购方式 场外认购:注册登记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开放式基金注册登记系统
场内认购:注册登记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证券登记结算系统
认购渠道 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证券经营机构营业部
基金管理人及其代销机构的营业网点
开户 场内认购:深圳证交所人民币普通证券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
场外认购: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证交所开放式基金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