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时间和地点。4月21日,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4:00—16:30申论。考生分别在11个设区市考区参加笔试:
1.报考各设区市职位的考生在报考单位所在设区市考区参加笔试。
2.报考辛集市职位的考生,在石家庄市考区参加笔试。
3.报考雄安新区职位的考生,在保定市考区参加笔试。
(四)确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和进入面试人选。对达到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根据录用计划和笔试总成绩,分职位按不高于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人选。笔试达不到最低控制分数线,或有一科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五)5月24日前,考生在河北省人事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是否进入面试、证件审核地点。
面试
(一)面试时间。6月2日至6月4日。参加面试考生人数较多的市,面试时间可延长。
(二)打印《面试通知单》。考生可于5月30日起,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考点及有关要求等详见《面试通知单》。
(三)面试地点。面试考点设在11个设区市的市区,考生面试考点所在市与笔试考区所在市相同。
(四)面试考生分组。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面试。因招录人数较多无法分在同组的职位,根据笔试总成绩排名顺序进行“蛇型”分组,并将招录计划合理均分到各组。
(五)计算考生综合考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达不到合格线的考生,不得进入此后体检等招录程序。
考生综合考试成绩为:笔试总成绩÷2×40%+面试成绩×60%,综合考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
(六)确定进入体检考生名单。根据录用计划和考生综合考试成绩分职位排序(蛇型分组的按组排序),按不高于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生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综合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退役士兵,报考民族自治县机关的少数民族考生,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较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考察,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择优录用。
(七)查询考试结果及体检安排。面试结束后第3天,考生上网查询综合考试成绩及是否进入体检。报考辛集市、雄安新区招录机关的考生,在河北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报考各设区市招录机关的考生在本市网站查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