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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考点(2)

时间:2017-12-04 18:17:03
来源:网络综合

导语:985考试网提供2018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考点(2),希望对参加2018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学子提供更多参考信息,请跟紧小编的脚步,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备考资料,希望对考生们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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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收法律关系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税法》科目第一章税收法律关系的内容

  【知识点】税收法律关系

  税收法律关系包括三方面内容:税收法律关系的构成;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税收法律关系的保护。

  【解释】这一部分内容考点明显,容易命题。考生要注意掌握下表的内容和对应关系。

税收法律关系的构成

主体

一方是代表国家行使征税职责的国家各级税务机关、海关和财政机关;另一方是履行纳税义务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按照属地兼属人的原则确定)

客体

税收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即征税对象

内容

是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所应承担的义务,是税收法律关系中最实质的东西,也是税法的灵魂

税收法律关系

的产生、变更

与消灭

由税收法律事实来决定——税收法律事实分为税收法律事件和税收法律行为

税收法律

关系的保护

税收法律关系的保护对权利主体双方是平等的,同时对其享有权利的保护就是对其承担义务的制约